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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08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98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06-29
发布日期:
2010-07-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核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
关于核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溧发改〔201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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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集团公司
: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为适应我市旅游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你公司投资兴建了西护坝停车场,并对吴岭坝、华天度假村、电信局停车场进行了改造。为进一步规范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内的停车收费,经研究,现将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内的百花广场、吴岭坝、西护坝、老电信局、天目湖宾馆、华天度假村、国际饭店、假日花园酒店、太公山和水库管理处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车 型
收费标准
备 注
小型车(9座以下面包车)
10元/车、次
一天内(24小时)往返停车不得重复收费。
中型车(10至19座客车)
15元/车、次
大型车(20座以上客车)
20元/车、次
以上收费标准自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起执行,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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