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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物价局、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四部门常价检[2010]1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常价检[2010]127号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常价检〔2010〕127号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南京电监办、省能源局等六部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委、物价局、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局:
现将省物价局、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南京电监办、省能源局等六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1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全市电价检查实施方案由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制定后另行下达。
附件:省物价局、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南京电监办、省能源局等六部门
二О一О年六月二十三日
苏价检[2010]19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监察局、经信委、环保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电价检查实施方案由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另行下达。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监察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南京电监办 江苏省能源局
二0一0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