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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江苏天目湖集团公司新建毛尖村委等八个行政村服务中心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1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168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09-14
发布日期:
2010-09-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天目湖集团公司新建毛尖村委等八个行政村服务中心项目
关于江苏天目湖集团公司新建毛尖村委等八个行政村服务中心项目的批复
溧发改〔201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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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新建毛尖村委等八个行政村村级服务中心的项目申请收悉。为加快天目湖镇经济发展,切实提高村级行政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溧阳市委、市政府“固基强村三年行动纲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规划、国土、环保要求,新建毛尖村委等八个行政村村级服务中心,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毛尖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2、观山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3、洙漕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4、三胜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5、吴村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6、梅岭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7、平桥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8、南钱村委行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25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
希据此办理其它相关手续,严格按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抄送:市住建委,规划、国土、环保局,天目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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