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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江苏大唐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苏浙皖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13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231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10-28
发布日期:
2010-10-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大唐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苏浙皖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关于江苏大唐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苏浙皖物流中心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溧发改〔201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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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唐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实施苏浙皖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发展现代物流,适应流通市场需求,同意实施苏浙皖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溧城镇东环路以东、戴埠河以西、104国道以南。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大型区域运输集散中心、冷链物流中心、物流运营及信息中心、商品存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零担配载和快件中心、综合配套及行政中心以及散杂货码头等。规划用地面积2236.3亩,建筑总面积133万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8.8亿元。
五、该项目建设应按国家节能要求,选用高效节能材料及设备。
六、该项目建设应按环保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必须完成环评报批手续。
七、该项目工程建设可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组织招标。
八、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市规划局选址定点签发单、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溧国土资规预审 [2010]20号)、市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住建委,规划、国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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