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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上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评估资料及新增工程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352/2010-0014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发改〔2010〕232号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10-11-02
发布日期:
2010-11-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上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评估资料及新增工程项目
关于上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期评估资料及新增工程项目的通知
溧发改〔201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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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相关部门
:
溧阳市位于太湖上游,是太湖水环境治理的重要区域。200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2009年省政府批复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简称《省实施方案》)。原国家《总体方案》、《省实施方案》均以2012年为中期、2020年为远期提出了阶段目标,但缺乏2015年目标,因此无法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衔接。其次,3年多来,列入各级方案的项目基本实施完毕,亟需补充后续工程项目,并争取尽早列入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预算。第三,各级方案中均明确指出,将于2010年组织全面的中期评估,对方案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请各镇、相关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原各级《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并按相关目录积极梳理补充后续工程项目(见附表),录入《方案》将作为今后争取太湖水环境治理资金项目的必备条件,请务必认真填报,并将新增工程项目表于11月10日前送市发改委投资科。联系人:曹斌,电话:87269094 ,邮箱:caobin1122@sohu.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抄报:盛市长、潘市长、夏市长、唐市长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表 各镇、有关部门新增工程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市
县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地点
项目投资(亿元)
项目实施期限
责任部门
在建/拟建
预期效果
项目来源
近期
(2012)
中期
(2015)
远期
(2020)
合计
一
饮用水安全项目
(一)
水源地改造和水源地保护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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