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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0-0001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0〕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0-01-19
发布日期:
2010-02-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溧政发〔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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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08〕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上兴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财政局等5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开拓进取,为推进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上新台阶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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