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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0-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0〕1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0-02-03
发布日期:
2010-02-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政发〔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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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
2008-2009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8—2009年度,全市各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溧城镇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等12个单位为“2008—2009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胡素珍等12位同志为“2008-2009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进依法行政作出新的贡献。各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2009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三日
附件:
2008-2009
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溧城镇人民政府 戴埠镇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烟草专卖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地税局 市质监局
市城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利(水务)局
二、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胡素珍 陈 军 谢国忠 王国庆 赵元勋 夏晓华
刘志新 余 辉 姚轶蓝 余建中 王春明 刘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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