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 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0-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10〕5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10-05-27
发布日期:
2010-05-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 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 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溧政发〔2010〕55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 十二五
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解决全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建房保〔2010〕10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总体要求。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为对象,经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其住房状况,并依此编制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三)基本原则。公开登记,入户调查;以块为主,应查尽查;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分步解决,应保尽保。
二、全面开展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
全面掌握现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是编制“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可靠依据。为此,我市将在2010年5月-7月,开展全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摸底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负责本辖区内的调查摸底和资料上报工作,市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一)调查对象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下,人均月收入低于1400元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2.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3.非本市户籍,在我市城镇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调查内容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户主姓名、户籍地址、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情况、住房保障意愿等。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就业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毕业年月、就业年月、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现住房状况等。详见《溧阳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附件1)、《溧阳市新就业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附件2)、《溧阳市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表》(附件3)。
(三)调查方法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公开登记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填写《溧阳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填写后交给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汇总后交所在地的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按照统一要求,对填报调查表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填写相应的《调查表》后上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登记、初步审定收入状况和住房状况,汇总统计人数后上报单位所在地的镇政府,由所在镇检查审核。
(四)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市住建委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各镇、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让全社会各行各业、各界人士都了解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和规划要求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积极主动参与登记,并支持、配合调查和规划工作。市住建委要会同市民政、统计等部门组织全市各镇、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人员培训。
2.发放调查表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各镇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调查表》的发放、领取、指导填写和回收工作。
各镇负责将各类《调查表》分发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并认真组织各类调查表的发放、领取、指导填写和回收工作,按镇为统计单元,认真汇总统计数据。
各类《调查表》的获取方式:
①至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领取;
②至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领取;
③至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房改办)领取;
④至各镇房产管理所领取;
⑤从溧阳市住建委网站自行下载。
3.入户调查阶段(6月16日-7月15日)
调查组根据《调查表》信息对填报登记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户开展调查,对家庭收入情况、住房状况和户籍人口进行初步认定;对家庭填报的《调查表》中有关信息、数据进行核实和纠正、补充。各镇负责对入户调查的初步认定结论进行检查审核签署意见,并将《调查表》装订成册,报市住建委。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填写的《调查表》由所在单位汇总初步认定,并将《调查表》装订成册,经所在地镇政府检查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住建委。
4.数据录入与汇总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市住建委要组织专门力量,将各镇上报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调查表》有关信息和数据,通过计算机录入“江苏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建立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名册,并由系统按行政区划自动完成分类统计和汇总。
三、认真编制“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我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要有计划地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住房保障目标和任务。具体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总体思路。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大力推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经验,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现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
(二)总体目标。“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我市要用3-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全市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应保尽保”,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住房特殊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
(三)工作措施。根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对调查掌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户数、人数和机械增长数,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保障资金、建设用地等作出总体安排和分年度安排。
四、开展住房调查和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住房调查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构建和谐溧阳的长远大计。开展住房调查,编制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地做好住房调查和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住房调查和编制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各镇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及各居委会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骨干力量成立调查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搞好住房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
(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全市要在7月31日前完成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调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