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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0-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0〕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0-01-25
发布日期:
2010-02-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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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
溧阳市民政局
(2010年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及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9〕58号)精神,我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5月底全面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做好我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溧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居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办好这件事关广大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正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为目标,通过民主选举,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深受群众拥护的居民选进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1.社区规模。各镇要根据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社区自治和社区管理的原则,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00户建立一个社区居委会。要对规模不合理的社区进行适度调整,对社区尚未接收管理的新建小区及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妥善安排好居民的投票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居民行使选举的权利。
2.社区居委会成员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社区干部职数。各镇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职数,原则上为3—7名。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原则上社区居委会成员要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候选人一般应从现任社区工作人员中产生。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班子活力。提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
3.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候选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吃苦耐劳,开拓进取;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做好新时期社区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具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等能力;熟悉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身体健康。
4.换届选举工作的方式。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进行:一是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进行选举;二是由每户派代表进行选举;三是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社区居民代表进行选举。提倡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根据常州市要求,我市直接选举覆盖面要力争不低于50%,并选择1—2个社区开展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即“海选”。
(三)基本原则
1.差额选举原则。主任、副主任、委员均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让选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真正做到好中选优。
2.无记名投票原则。投票人在选票上不署名,投入指定的密封票箱。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应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公开,选举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公开,候选人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选举时间和地点公开,唱、计票及选举结果公开。
三、时间安排
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1日)。搞好调查摸底,制订选举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进行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日—5月21日)。搞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民主评议和财务审查工作;提名产生候选人,组织召开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三)建章立制阶段(5月22日—5月25日)。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产生后,要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进行工作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认真研究和制订本届社区居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完善社区居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的各项制度,切实搞好居务公开。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搞好选举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各种资料,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组织检查验收。
四、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调查摸底。在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尚未启动之前,各镇要调查摸清社区内的人口、户数、居民小组、居民小组组长、居民代表等基本情况,了解社区外来人员和外出居民的情况,了解社区各类人员对本届换届选举的意见与建议,了解现任社区工作人员情况,以及本次换届选举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与措施。
(二)宣传动员。明确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按照选举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张贴宣讲材料、标语口号,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讲材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区党员、居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三)财务审计。要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选举前,由各镇农经站或财政所会同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对社区财务进行一次届满审查,指导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有序参与社区财务清理,理清债权债务,审计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四)任期评议。各镇要开展基层干部“双述双评”活动,组织好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测评,了解社区班子在党员群众中的满意度,为选好新一届社区班子奠定基础。
(五)依法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主要从本社区居民中推选产生,驻社区单位也可派代表通过法定程序参加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中,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则不再担任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从上次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六)认真开展选民登记。社区选举委员会对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选民的具体条件为:年满十八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或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居民。对人户分离的居民,应尊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选民登记的社区。村居合一、居民多于村民的社区,可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村民可进行选民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适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七)民主确定候选人。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确定,要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和差额的原则,正式候选人名单由社区居民大会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要切实加强引导,真正把能为居民办事、愿为居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同时要兼顾文化、年龄结构等的合理。各社区居委会可将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学历、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方面的认知条件写进本社区选举办法。社区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正式候选人与居民见面,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并由其回答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切实做好选举日投票工作。选举日由市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统一安排。每个社区可设立若干投票站及流动票箱,方便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投票。每个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选举时,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束后,应当日在中心会场上公开计票、唱票。直接选举的参选率高于登记选民的50%、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数高于投票数50%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始得当选。
五、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市成立溧阳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群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派出强有力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驻社区具体指导,做到选举未完成,指导组不撤离、不换人。要建立选举“监督员”制度,各社区通过居民代表会议或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3—7名选举工作“监督员”,或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担任选举观察员,在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重要环节发挥选举监督作用。
(二)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各镇要根据需要和自身财力,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标准为:市按城市人口每人0.2元、镇按城市(集镇居民)人口每人0.3元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宣传、印发资料等。
(三)分类指导,培训骨干。各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对选举中的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要给予重点指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让所有参加选举工作的人员熟悉政策法规,熟悉工作流程,提高组织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少。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有效解决社区
居民反应强烈
的问题,依法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引导,适时验收。要妥善做好换届选举前期、中期、后期的各项衔接工作。换届选举前期,要按照省和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适度调整社区规模。要对社区账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社区居民公布。换届选举期间,各镇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外来人口聚集、新建住宅区和确定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等的社区,要帮助其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并选派得力干部进驻社区指导选举工作。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新老成员的交接和新一届班子成员的培训,组织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统一招聘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确保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010年5月28日前,各镇要将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7037123、87037150)。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镇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附件:溧阳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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