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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10-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10〕2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10-03-24
发布日期:
2010-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的通知
溧政办发〔20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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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努力营造第十一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第六届天目湖旅游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浓厚的节庆文化氛围,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两节”文化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两节”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以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文化、弘扬民族民间文化为主题,紧紧围绕第十一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第六届天目湖旅游节的主体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造势的效应,宣传溧阳形象、展示溧阳风貌、提升溧阳品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唐华新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潘建中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两节”组委会
办公室主任
汤敏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洪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
赵善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霍超群 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一枫 市文联副主席
冷 洁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史剑新 市文化局主任科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史剑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体活动
(一)溧阳市第二十二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暨第二届民间艺术节开幕式——“春之声·茶之韵”大型文艺晚会。时间:4月24日晚7:00,地点:市人民广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二)溧阳市民间文艺表演和民间手工艺展示。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1:00,地点:天目湖国际饭店广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
(三)溧阳市千名少儿书法茶诗现场比赛。时间:4月18日上午9:00,地点:市人民广场。(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文联)
(四)“我与茶叶节”征文比赛。时间: 4月20日截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五)“最美在溧阳”摄影比赛。时间:3月5日—5月10日。(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六)茶文化专题图书展览,“两节”期间市新华书店设立“茶文化”图书销售专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七)“我的书屋我的家”推进农家书屋建设演讲比赛。(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八)市锡剧团新剧目展演。时间:4月28日—5月5日,地点:大众影剧院。(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九)专题电影周。时间:4月27日—5月5日。(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十)溧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文展览。时间:4月25日—5月5日,地点:人民画廊。(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和民间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配合全市主体活动的开展,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
(二)突出主题,彰显特色。要紧紧围绕传播先进文化、构建和谐文化、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这一主题,营造“两节”文化氛围。各镇、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既要具有时代性和地方特色,又要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艺术性和群众性。
(三)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镇、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文化系列活动,要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各镇文化站要做到“三个一”,即举办一场文艺演出、一个书画展览、一次宣传画廊展示。要注重城乡联动,努力把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办成“群众文艺的盛会、欢乐和谐的节日”。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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