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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977/2011-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埭政发〔2011〕10号
发布机构:
埭头镇
产生日期:
2011-03-28
发布日期:
2011-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核查
关于开展主要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埭政发〔20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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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溧阳市统计局《》(常统发
?2011
?
24号)、(溧统发
?
2011
?
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内容:
(一)2010年度和2011年1-3月份,特别是今年1-3月份的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本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业务核算等数据衔接情况。
(二)“三上”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或抽样框情况。
(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等。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调研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对象在本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二)调研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中旬)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检查对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镇统计站将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各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核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
各相关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镇统计站将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有关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埭头镇成立由副书记王旺荣为组长,史志华、杨爱民为副组长,史蓉芳、周震豪、任萍、吴政、朱燕为成员的工作指导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对各相关专业明确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核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迎检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检查对象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2、周密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要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尽快组织做好迎接全面检查的准备工作。3月底前对迎检的企业必须全部部署到位;4月15日前所有企业都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写出整改报告;4月20日前做好迎接上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突出重点,明确具体要求。这次核查的重点是“三上”企业,企业的自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企业做到“两个衔接”:即原始记录、台账与统计报表相衔接;统计数据与财务数据相衔接。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讲清这次核查的目的、要求;讲清核查的方法、步骤;讲清自查的目标和核查的标准。同时,要给被核查对象减压减负,调动积极性,增强自查自纠工作的主动性。
埭头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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