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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1年度埭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977/2011-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埭政发〔2011〕19号
发布机构:
埭头镇
产生日期:
2011-05-09
发布日期:
2011-05-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度埭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1年度埭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埭政发〔201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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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事业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溧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安〔2011〕1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11年度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1年度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并贯彻落实,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埭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常州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减少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分工安排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由分管领导负责,镇派出所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安监站配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镇分管领导负责,安监站牵头,由派出所、环保、劳保所、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配合。
建设施工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由镇分管领导负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镇安监、派出所、社保等配合。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由镇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负责,镇安监牵头负责、劳动、共青团、妇联配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由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镇建设服务中心、质监、镇农业服务中心、环保、民政等配合。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
由镇分管农业领导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镇安监、派出所、水利站配合。
民爆物品专项整治: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镇安监站配合。
水利、电力、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分别由各行业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
(二)专项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为载体,建立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由县、镇、村领导负责的路长责任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素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通行保障,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认真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动态排查、分级挂牌和综合治理措施,强化隐患治理全过程督察。会同交通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深入实施公路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努力建成一安全畅通、行车秩序规范、公路养护优质的示范路、样板路。紧紧抓住客车、危化品车和校车,协调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全力推动安装GPS车辆动态安全监控系统,落实专人值班监控制度,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推动企业、学校、车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广应用重点车辆安全源头监管信息系统,规范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同交通等部门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制度,每月排名通报。强化对出租车、公交车、渣土车、搅拌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坚持源头管、路面查双管齐下,对各类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建立“交通违法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安全深入,深入推行经济政策,大力推进安全仪表系统改造,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检查制度,增加企业法治意识。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实行化工专家检查,落实分类分级监管。突出服务基层,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行安全许可手续网络化,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企业安全基础档案规范化,重大项目服务常态化。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
.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辖区内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一是建筑情况。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二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三是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四是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2
.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报请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3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实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积极探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拍摄制作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示范宣教片并大力推广。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年检和专业维保制度,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水平和达标率。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逐步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达标率达100%,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达标率达95%,三级重点单位达标率达90%。
4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条件较差,易燃、可燃材料复杂且数量多,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等情况,加大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管理者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对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明火作业不规范、施工人员用火不规范进行严肃处理。狠抓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提前介入,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质量把关,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不合格产品的责任人从中处罚,保证工程质量。
5
.国庆保卫“百日专项行动”。
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建筑、建筑消防设施和建筑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巩固公共娱乐场所整治成效,大力整治“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持牌督办整改。
建设施工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告知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建设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队伍。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房屋拆除的治理力度。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力度,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开展整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的总体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执行职业危害评价、申报、告知、检测和体检等制度。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行为。
特种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修订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进一步完善全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数据库,提高动态监管能力,合法使用各类特种设备。督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企业领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杜绝无证制造压力管道元件现象。督促冶金用起重机使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农机安全监理的文件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强未登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牌证发放;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条件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拖拉机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五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工作,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的安全环境状况,排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监理检测、考试、环境等方面的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在创新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农机安全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民爆器材:
打击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非法经营等。按照“四统一”的要求,认真落实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使用企业的监管,严防在流通和使用环节发生事故。
水利:
加强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
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电力设施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开展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冶金有色企业:
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的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认真开展重点部位和重要工艺环节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现场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和防护设施,加强煤气、氧气等气体作业以及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强外来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烟花爆竹:
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日常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台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过新一轮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及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完成治理行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深入治理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整改提高阶段:
各部门在各单位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
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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