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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埭头镇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埭头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埭头镇创建江苏省药品
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药品科学监管水平,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意见》(苏食药监通〔2011〕1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镇和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原则,努力探索药品科学监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高效的药品监管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确保辖区内无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创建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进一步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使药品基层监管网络更加健全有效,农村药品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
三、工作任务
(一)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与运行
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药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2.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镇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药品监督协管员,辖区内医院(卫生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有药品安全监测员,每个村(社区)都有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四员(专管员、协管员、监测员、信息员)实行聘任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对应工作任务,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建立健全以镇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站监管为主,药品安全专管员和协管员监督为辅的网络型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3.进一步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的监管,医院(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非医院类医疗机构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面达100%。
4.建立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发现案源及时报药监部门,主动配合药监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同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5.加强对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测员、信息员的作用,提高药品监督网络运行水平。
(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与市场秩序
1.加强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规范药品进货渠道。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行统一招标,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使用药品100%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严禁涉药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严禁使用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药品广告宣传。开展排查非法行医情况分析,发现情况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打击。发挥药品监管网络作用,打击以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确保药品市场的正常有序。
4.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建立医院类医疗机构处方评估制度,按不少于5%的比例,每月对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发现处方存在违法用药、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情况的,责令处方医生立即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医师考核档案,评估、处理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5.辖区内70%的村(社区)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三)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涉药单位诚信自律意识,确保年度信用全部达标。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预警体系建设建设,成立镇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响应,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2月)。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及要求,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 7月)。结合本《实施方案》,对照《考评标准》,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村(社区)的创建工作,逐项分解,梳理落实,并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镇、村(社区)两级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2013年2月)。及时完成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评自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夏国中任组长,何国军任副组长,戴俊良、虞佳伟、范兰芳 、黄树法、纪榕、姜士杰等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国军兼任,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村(社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作为今年的工作任务之一,专人负责做好资料的分类整理。镇政府把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将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在年内适时对各村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创建成功的村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加强指导协调。农村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各村(社区)药品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及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宣传开展农村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及实际成效,动员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农村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