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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清当前文化系统内部及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协调和协助安全生产、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市文广体局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朱洪伟同志任组长,徐跃飞、顾和庚、刘明松、史伟光、强伟祝、潘卫平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办公室,由蔡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化系统内部及文化市场、文保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
1.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
3.音像制品经营集散地;
4.大型文艺表演等文化活动。
四、整治内容
全面检查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场所和文化活动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场所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置。
2.各单位(场所)对安全生产部门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要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和标志必须畅通和醒目,在经营场所内,不得使用明火,对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保证用电安全,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各单位(场所)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会扑救初起的火灾,切实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3.各单位(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在开放、营业期间必须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关门或反锁门窗,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不得在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同时保证提供的食品饮料及消费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及时组织各单位(场所)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各单位(场所)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制度。
2.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督查,市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为日常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网吧、歌舞娱乐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人员密集单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举措,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场所)要加强值班管理,保证信息联系畅通,发现重大案件必须及时报告。
3.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利用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