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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体站)、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我市城市文明建设,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通知》(苏文市〔2011〕27号)、《全省文化市场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文市〔2011〕26号)以及《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文广新〔2011〕5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重点围绕网吧、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肃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规范电子游戏场所经营行为,全面净化演出市场,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和有序。
二、工作重点:
(一)网吧专项治理。
1.积极推进网吧“单改连”工作。严格实行“统一标志、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的标准,圆满完成整合网吧市场的任务。
2.严厉查处一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
3.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取缔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的“黑网吧”。
4.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做好网吧达标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规范演出市场的经营秩序。
1.严格审批演出活动。在许可环节上,严格演出资格、演出内容审查。所有营业性演出,凡演出证照不全或节目内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切实把监管重点前移,严格把好审批关,严防无证非法演出团体的混入。
2.加大对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演出市场要增强责任意识,严厉打击辖区内含有色情、低俗、反动等内容的演出市场违法活动;要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非法“大篷”演出打击力度。
(三)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杜绝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1.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地下生产线和非法窝点,深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生产源头。
2.对物流、仓储场站和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切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运输环节。
3.对图书批销中心、电子软件市场、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等进行专项检查,捣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销售网络,同时大力收缴盗版出版物。
(四)规范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
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在非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单位和存在上分、退币等赌博行为的经营场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6月1日——2011年6月10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11年6月11日——2011年8月31日)。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按照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研究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三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在第一、二阶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始终对文化市场保持高压管理的态势,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暨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抓好落实。
2.加强协作,依法办事。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商务、文明办、关工委的协作、强化联动、强化沟通,规范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该吊证的坚决吊证,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机制,长效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建立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监督员的作用,尤其要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举报电话(87209633),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形成文化市场管理长效高压态势。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文化市场 整治行动 通知
抄 报: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
抄 送:市委宣传部 组织部 政法委 公安局 工商局 城管局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校对:晋 松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