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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0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奖励经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1-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1〕5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1-02-18
发布日期:
2011-02-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奖励经费
关于下达2010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奖励经费的通知
溧卫发〔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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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市人民医院:
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合格全科医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培训取得实效,确保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展开,经研究,决定下达2010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奖励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奖励经费分配情况
自2009年11月,全市有11家乡镇卫生院积极选送14名医学类本科在职人员参加为期三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用人单位及市人民医院培训基地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期培训学员圆满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知识统考,鉴于学员、培训基地、用人单位的工作成绩,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经费总额为24.5万元。各用人单位和培训基地经费补助奖励额详见附件。
二、 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意义,将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科医师是高素质的新型医学人才,要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全科医师良好氛围。
(二)各用人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补助奖励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用人单位推荐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学员,其劳动关系不变,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培训期间与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学员享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
(四)市人民医院培训基地要规范培养、保证质量,加强日常管理,改善培训基地的硬件设施和教学条件,努力提高临床师资队伍水平,确保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认真组织培训学员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及职称考试等工作。培训基地承担教育教学相关培训费用,学员考试考核由培训基地按省统一规定要求负责实施。
(五)各用人单位和培训基地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2月28日前到溧阳市卫生局计财科办理经费领取手续。
附件:2010年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知识统考成绩及补助奖励
经费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溧卫发【2011】5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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