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55/2011-0006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卫发〔2011〕108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产生日期:
2011-11-14
发布日期:
2011-11-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的通知
关于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的通知
溧卫发〔2011〕108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卫发〔2011〕108号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苏卫办社妇2011)11号)要求,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10月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医改重点监测数据实行提前专报制度。具体数据为《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表三中的(19),表四中的(22)、(25),表八中的(58)、(59)、(62)、(63)(见附表)。
二、实行专报的统计数据为截至当月20日的累计数(是指项目开展以来的累计数),其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统计数据为年度内截至当月20日的累计数(是资金统计口径指2011年1月1日截止当月20日的累计数)。
三、请各医疗保健机构于每月21日前将附表上报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统计数据于22日前上报市卫生局。为了使数据一致,《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亦同时上报,其中列入专报的7个统计数据应重复填报。另外,月报表中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的统计时间段为自然年度。
四、10月份的《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是作为2012年第1月份的报表上报。其中列入专报的7个统计数据应重复填报。其中资金情况按自然年度(是资金统计口径指2011年1月1日截止当月20日的累计数),其他数据按当月新产生数据填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万丽君,电话:87224257。
附件: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改重点监测数据月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溧卫发108附件.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