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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16/2011-0002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人口计生〔2011〕34号 发布机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2011-11-28 发布日期:2011-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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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口计生办、局各科室:

   现将苏人口计生委(2011)118号《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艳

    副组长:陈云芳  张玲娣  丛瑞娟   葛栋宝

    成  员:吴圣芳  史益颖  谢逸娣   杨谷丰

       史龙宝   晏 俊   许秋凤  史嘉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许秋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

   本次清查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执行、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具体分工:

   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牵头、协调、汇总和上报,提出审核意见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清理结果报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向各科室提供2001年1月1日以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发的决定、办法、规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计生局负责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各科室:对负责实施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并填写有关报表(附件1),提交法规科。

   镇人口计生办:负责对2001年1月1日以来由镇政府制定的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依据的决定、办法、规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并填报有关报表(附件1),提交法规科。

    三、时间要求

   各科室和各镇人口计生办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清理的情况(附件1)报法规科。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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