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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1-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口计生〔2011〕34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1-11-28
发布日期:
2011-11-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溧人口计生〔20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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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口计生办、局各科室:
现将苏人口计生委(2011)118号《关于做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艳
副组长:陈云芳 张玲娣 丛瑞娟 葛栋宝
成 员:吴圣芳 史益颖 谢逸娣 杨谷丰
史龙宝 晏 俊 许秋凤 史嘉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许秋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
本次清查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执行、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具体分工:
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牵头、协调、汇总和上报,提出审核意见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清理结果报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向各科室提供2001年1月1日以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发的决定、办法、规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计生局负责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各科室:对负责实施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并填写有关报表(附件1),提交法规科。
镇人口计生办:负责对2001年1月1日以来由镇政府制定的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依据的决定、办法、规定、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废止、失效的初步清理意见,并填报有关报表(附件1),提交法规科。
三、时间要求
各科室和各镇人口计生办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清理的情况(附件1)报法规科。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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