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1-0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监 [2011]27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11-03-21
发布日期:
2011-03-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溧安监 [2011]27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有关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
根据市政府《全市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溧政发[2011]16号)和市安监局《溧阳市非煤矿山、水泥等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溧安监[2011]18号)文件的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目的:通过本次检查,建立各非煤矿山、石灰窑企业的一企一档和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并有序推进落实整治任务。
二、检查时间:3月21日至3月25日
三、检查方式:非煤矿山企业由我局组织专家检查;石灰窑企业由各镇安监站组织专家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扎实有效。
(四)、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是否齐全。
(五)、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申报。
(七)、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演练。
五、其他事项:
一、通过本次检查,制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并于本月30日前将方案下发到各企业,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做到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
二、各镇安监站组织对石灰窑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于本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我局安监一科。
二、企业必须在4月20日前整改到位,我局在4月底将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未落实整改的企业一律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