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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全市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巡回 演出文艺晚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1-0004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1]13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1-04-27
发布日期:
2011-04-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全市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巡回 演出文艺晚会的通知
关于组织全市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巡回 演出文艺晚会的通知
溧安[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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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巡回 演出文艺晚会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着力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镇(区)举办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巡回演出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巡演时间:
2011年6月10日-6月28日,到各镇(区)巡回演出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演出地点:
各镇(区)(室内场或露天场)
晚会任务分工:
演出的演员邀请、节目单制作,由市安监局统一负责;演出经费(3万元)、信息的发布、宣传、组织、安保、场地、人员、舞台(室内舞台或搭建露天舞台)、电力保障等均由各镇(区)负责。
四、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镇(区)要高度重视这一活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以确保巡演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镇(区)要尽快制定晚会组织保障工作方案,并请于5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703703);
(二)技术要求
1、露天舞台的搭建要求:台高不低于0.8米
宽不低于12米
深度在10米左右
2、背景架要求:宽12米(根据舞台宽度)
高6米(不低于4.5米)
3、灯光电源要求:三相四线不低于60KW,电源到舞台。
4、灯光架要求:前台口两边拐角处,用活动脚手架搭一字形宽3米、高4米左右(2个)
如有室内舞台的,舞台背景墙高、宽也要基本满足以上要求。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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