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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近期二起较大事故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1-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1] 25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1-06-20
发布日期:
2011-06-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近期,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连续发生二起较大事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近期二起较大事故的通报
溧安[2011]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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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市各有部门和单位:
近期,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连续发生二起较大事故。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5月10日,新北区兴昌盛合金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精炼车间造粒工序中高温铁渣遇水发生爆炸。
6月11日,位于武进区嘉泽镇的常州市中岳铸造厂在生产过程中,1名铸造工在冲天炉炉顶处理故障时发生煤气中毒,随后5名工人及1名合同制消防员参与施救,由于方法不当,相继发生煤气中毒,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力度。根据省、市有关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规定,市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排查与梳理,对16家企业进行了挂牌整改。各镇(区)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溧阳市关于对重大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溧安[2011]15号)要求的时限,加快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完成任务。坚决防范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
(二)要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推进企业开展全员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安全培训要进一步提高覆盖率、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三)要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通过推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各镇(区)基层的监管力量有了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一些镇(区)监管力量与辖区工业企业的数量、规模相比还显薄弱。要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工作、改进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力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推进的力度和广度,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
(五)要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六)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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