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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7月19日至8月22日,市安委会组织监察、检察、公安、安监、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四个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对全市各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企业生产场所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我市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重点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暨企业达标考核”、“安全生产月”、“全市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及时进行了反馈。此次督查涉及10个镇(区)、6个部门和20家生产经营单位。从督查的情况看,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从各镇(区)和部门的汇报以及督查小组实地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并体现到具体工作之中。主要领导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上,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安全生产与经济工作一起研究、一同部署,一起检查、一并落实。天目湖、上黄、社渚三镇和交通、交巡警、消防三个部门工作较为突出,主要领导经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此以外,部分镇(区)领导还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单位都能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与所属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申报制度、检查整改反馈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各单位在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普遍得到提高。尤其是戴埠、别桥、上兴等镇,台账较为规范,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整治方案能以正式文件下发,各项检查存有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填写较全面。 (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第三个年头,各镇(区)、各单位都能够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围绕“三个重点”(即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以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突出“强意识、查隐患、保安全”工作主题,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稳步前进。上黄、戴埠镇能积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今年以来零事故的目标。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 全市以安全宣传“六进”、“安全生产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主题活动、讲座、图片展、印制标语、印发小册子、安全生月咨询日等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展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溧城、天目湖、上黄、别桥、竹箦、社渚六个镇(区)还精心组织了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晚会演出,并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村干部等观看,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督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现象较为普遍 一是一些镇(区)不能摆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思想,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和支持,有的甚至为发生事故的单位、被立案查处的企业出面打招呼,助长了不良安全生产风气。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部分镇(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变动频繁,大部分镇(区)安全监管人员兼职的多,有行政编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少。监管力量、手段、装备、经费得不到保障,与面广量大的监管执法任务不相匹配,导致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二)安全生产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部分镇(区)没有对村(居)委会进行考核,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也是流于形式,没有结合实际按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未能发挥考核的作用。从台账反映来看,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力度不够、重视不够,存在走过场等现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建立台账,也没有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三)安全生产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个别镇(区)只注重工业企业安全检查,放松了流通企业、“六小”场所、道路交通、农村建筑市场的安全监管,少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隐患整改不积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差,事故隐患比较多。二是部分镇(区)和部门的检查登记、反馈、复查环节不到位,对发出的整改通知没有整改反馈,有的隐患整改没有复查记录。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低,用电、用气不规范,安全隐患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四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达到全覆盖。从上半年发生事故来看,有的镇(区)在大检查时,没有全覆盖,存在漏检漏查的现象,有的即便是查到了,但有关场所也有遗漏的情况,反映出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力度还不大、不够彻底。五是个别镇(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不坚决,存在推、等、拖等现象。 (四)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进度不平衡 从对全市16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整改督查情况看,天目湖、埭头、戴埠、南渡、竹箦、上兴、社渚等大多数镇(区)能够高度重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和应急预案,而少数镇(区)重大隐患单位至今还未有明显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落实 要加强目标责任管理,确实夯实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有记录,对重大隐患要形成“一患一档”,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工作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的关键,是固本强基的重大工程,只有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区)和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当前的重中之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镇、各部门的责任,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力度,着力抓好重点企业、重要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管,以点促面,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死角、全过程地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零缺陷、零死亡、零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不彻底,隐患整治不力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部署和落实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安全检查业务台账,全面系统地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抓好镇(区)安监站建设,确保人员、办公场所、设施、经费到位;加强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镇(区)安监人员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建立奖惩机制,努力为安监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安监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果,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创新宣教手段,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切实提高企业和全民的安全意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