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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1-0007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监 [2011]65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11-09-26
发布日期:
2011-09-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溧阳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安监 [201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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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区)安监站,各水泥企业:
《溧阳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已经研究确定,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溧阳市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苏安监〔2011〕154号)文件要求,为有力推进我市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溧阳市水泥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水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2011年,摸清全市水泥企业的基本情况,制订并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强化各类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全面启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定两家试点企业,年底前率先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2012年,在2011年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6家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和生产水泥熟料企业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
3、2013年,包括水泥粉磨站的所有水泥企业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规模以上企业力争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全面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申请达标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安全达标工作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基础管理组、机械组、电气组、热工燃爆组、作业环境与职业卫生健康组。认真学习掌握《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所有内容,精心布置本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整改,确保安全达标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宣贯服务。各镇(区)要加大对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的宣贯力度,重点突出对镇(区)安监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培训。企业要开展安全标准化全员培训,做到全员、全过程参与,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3、强化落实责任。各镇(区)要将本地区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安全标准化工作网络,制定工作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每年的达标计划,有序开展,分批推进。各企业要根据规定的达标期限,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期达标。
4、加强达标督导。各镇(区)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指导,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同时,要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达标自评工作。市安监局将对全市水泥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对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加强行政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市安监局对未达标的水泥企业要按照规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责成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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