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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91/2011-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安[2011] 42号
发布机构:
市安委会
产生日期:
2011-11-03
发布日期:
2011-11-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溧安[2011] 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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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溧阳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溧阳市委《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溧委发〔2011〕80号),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三项行动”相结合,与提升安监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扎实有效、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公务人员、企业经营者、特种作业人员和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四个提升”: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广大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促进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提高;提升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建设,营造共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安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决策科学化、程序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和执行标准化的良好工作氛围,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因地制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立足部门,面向社会,分类指导,做到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任务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系统内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理念,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习惯的教育和培养,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在安监系统形成遵守、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水平。
(二)建立完善学法普法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健全党组(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法制讲座制度、基本法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通过系统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使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二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学法和专题讲座、培训教育活动,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提供条件,增强安监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要以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学习和宣传,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学习和培训。一要坚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一律要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综合、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考核,确保执法人员资格合格、持证上岗。二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教育,通过专家授课、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一要主动协调、联系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每年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社会上形成强大宣传态势,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广为人知,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积累的经验和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的典型事例。三要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公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五)通过安全生产普法进一步推进依法监管和执法工作。一要把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与安全监管执法实践结合起来,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实践,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文的日常学习、理解和探讨,开展执法案例分析、监管执法经验交流。二要提倡、推广说理式执法,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向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最新政策;需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安全监管执法措施时,要注重规范执法行为、遵循执法程序,向监管执法对象充分说明采取执法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提倡制作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要求结构严谨、说理透彻、引用法律依据及执法内容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各镇(区)安委会也要成立“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适时开展阶段性检查、年度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四)落实“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各镇(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安排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的相应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五)重视调查研究和工作总结。要针对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施进度和发展规律,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l年12月底前)。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六五”普法的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规划(或计划),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4年)。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安全生产“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下半年,迎接常州市和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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