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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75/2011-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统发(2011)2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1-03-10
发布日期:
2011-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统发(2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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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统计站、直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服务于全市“硬碰硬转型升级,实打实开局起步”的中心工作大局,现将《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直报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抄 报:常州市统计局
抄 送:市有关部门
2011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11年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目标,按照省、常州市统计局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1、积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常州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全市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重点从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健全统计管理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工作。
镇(区)统计站建设达标的基本标准是:一看统计站机构是否建立,是否挂牌。二看统计站是否达到有3位专职统计人员的最低标准。三看统计站有否基本的工作场所、设备和办公条件,是否集中办公。
2、切实加强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加快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四大工程,是今后几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基础。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为重点,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动态维护、及时更新并与工商、民政、编制、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之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单位各项属性指标,抓全统计调查单位,为全市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体系奠定基础。
3、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制度,规范各镇(区)、部门以及各类调查对象的统计台账,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必要的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建立本地区重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进度和年度统计台账,加强对基层电子台账应用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切实提高基层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考核。建立和完善对基层统计业务考核办法,将基层年定报工作及时性、准确性、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名录库建设、网上直报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做好考核登记工作。
二、加强统计业务工作
1、进一步加强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重点服务业行业、人口、劳动、社会、科技、居民收支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2、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规范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健全亿元市场统计会审制度,建立全市完整的服务业单位名录库,有针对性地对服务业统计数据开展质量检查、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和质量控制,准确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3、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能源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对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能源统计数据审核和检查评估力度,努力提高能耗数据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的跟踪调查和监测,强化节能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反映能耗趋势。进一步加强镇(区)、企业能源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能源计量、数据报送等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能源统计工作水平,客观反映全市节能降耗水平。
4、进一步加强核算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GDP核算制度方法,加强各专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分析相关基础数据,切实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审核。加强对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等方法改革的研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增加值计算所需的原始记录、台账资料。加强对核算业务的学习、研究,不断适应GDP下算一级和核算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5、进一步加强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按照省和常州市制定的《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跟踪监测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做好纵向沟通、横向联络工作;加强对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数据的采集、整理和评估审核,认真研究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寻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以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6、进一步加强人口普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期限,认真做好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及时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7、配合做好水利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水利部门搞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1、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
2、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3、建立和健全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统计监审和督查,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 “有举报必受理、有案件必查处,有违法必追究”。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1、加强市镇两级统计信息化平台建设。在目前市镇统计内网已连接的条件下,提高网络环境下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的能力。
2、加强统计信息化应用培训。市统计局将根据国家统计推进一套表、统一名录库建设、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的新要求,适时举办统计信息化应用培训班,使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数据处理、公文处理、网络传输、资料查询、数据库创建等技能,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化建设成果的作用。
3、大力推进网上直报工作。今年将积极推进“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工作,确保2011年底“三上”企业网上直报率达到90%,重点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率达到95%。
五、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1、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机制。今年我们将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更加全面地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统计工作的开展,加快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工作机制,实现统计工作的规范统一。
2、积极抓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省和常州市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统计调研活动。根据全市“五比五看”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统计调研活动,各镇(区)、各部门要确定调研课题,认真组织实施,以此推动全市统计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力打造“夯实统计基础、服务科学发展”的全市统计服务品牌。
4、切实加强全市统计行风建设。发挥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效能是统计行风建设的永恒主题,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好职责,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进行统计监测,为实现“三个提高”目标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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