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75/2011-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统发(2011)6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1-03-30
发布日期:
2011-04-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溧统发(2011)6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区)统计站,市各直报单位:
根据省及常州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及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增强统计队伍素质,适应统计事业发展,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2011年本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一)考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今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重点对象:(一)“三上”企业单位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未领证的统计人员;(二)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企事业单位未领证的统计人员;(三)机关、学校、医院、保险、金融等企事业单位未领证的统计人员;(四)村及居委会未领证的兼职统计人员。
(二)组织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严格执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市统计局将切实加强本地区考试培训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科目、培训辅导及收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培训采取自学与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时间为2011年6月—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收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费400元/人。
(四)考试日程
2011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2:00—4:00 统计法基础
(五)申请考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具备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合格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六)报名材料上报时间:
2011年5月3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
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一)参加对象
凡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每2年要按规定参加一次统计继续教育。今年年检对象为2007年和2009年领证的统计人员。
(二)组织实施
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以各种形式大力搞好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动员,做好宣传配合工作。培训选择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局业务骨干任教,确保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质量,同时按照教学计划通知统计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三)内容及形式
统计继续教育统一集中培训上课,集中考试,考试合格加盖统计年检印章。对不参加继续教育上课和考试者不得予以年检。继续教育培训及年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统计继续教育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范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年检培训费170元/人
各镇(区)统计站、市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及时组织摸底,狠抓落实,按时上报报名表。对无证上岗及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市统计局将按照《统计法》予以处罚。
联系人:彭拥民,联系地址:溧阳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87269263,手机:13861160018。
附件:
1、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2011年)
3、2007年和2009年继续教育统计上岗证年检对照表
4、2011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摸底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
统计 教育 工作 通知
抄报:常州市统计局
抄送:各有关部门
校对:彭拥 共印200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