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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75/2011-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统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
溧阳市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1-11-02
发布日期:
2011-11-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溧统发(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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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统计站、局各科室:
根据常州市统计局《》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任务
1
、换发证人员:
目前持有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底。为了提高持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常州市统计局要求,决定利用换发证之际,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开展一次统计法制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换发《统计执法检查证》。
2
、核发证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新增加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统计执法检查证》。
二、组织方式
我市的培训和考务工作由我局负责,常州市统计局法规处负责监考工作。
三、培训内容
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理论与实践,统计执法程序、技能、文书制作等。
四、培训安排
1、相关培训和考前辅导。
2、集中考试(开卷独立完成)。
五、培训及考试时间:
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上午9:00,时间一天。
六、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报告厅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希参加考试人员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及考试。
2、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相关规定,缺席考试者将不得领取《统计执法检查证》。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 报:常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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