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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
索 引 号:014143467/2011-0000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审办〔2011〕6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产生日期:2011-02-25 发布日期:2011-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
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
溧审办〔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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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审办〔2011〕6号
 
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计整改依法落实到位,现将《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紧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附件:《溧阳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计整改依法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是指各科室在审计项目结束后,依法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第三条  跟踪督办的对象为被审计单位及领导批示中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整改落实的范围主要为当年度完成的审计(调查)项目。
    第四条  各科科长为审计整改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回访。
    第五条  督办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单位落实市领导对审计文书批示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建议落实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六条  各科室应当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整改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文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涉及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与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的原因,以及继续整改落实的计划、时间和措施等。
    第七条  各科室应在审计文书生效后的3个月内到被审计单位回访,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可采用后续审计的方法进行督办。被审计单位一时不能整改落实到位的,各科室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第八条  各科室根据回访情况填写“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内部审计监督科。
    第九条  内部审计监督科对各科室报送的督办情况进行整理和汇总,每半年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局党组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条  对被审计单位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建议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各科室要提高督办意识,把整改督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考评小组年终对各科室审计整改督办情况进行考核。内部审计监督科对各业务科室日常跟踪督办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内部审计监督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审计 整改 通知                                 
 局内分送:局领导(4),有关科(2)。                            
 溧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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