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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1年度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及相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67/2011-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审办[2011]12号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产生日期:
2011-03-08
发布日期:
2011-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11年度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及相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及相关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审办[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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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审办[2011]12号
溧阳市审计局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促进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水平的提高。现根据《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办法及相关考核办法》(常审发[2007]1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溧阳市审计局2011年度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及相关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审计基础工作”和“审计项目成果”考核内容及标准均以《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综合考评办法及相关考核办法》(常审发[2007]1号)、《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宣传考核办法(试行)》(常审发[2008]44号)、《常州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运用考核计分标准(修订)》(常审发[2008]47号)为依据。
年终,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常州市审计局对我局“审计基础工作”和“审计项目成果”考核得分,结合本局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人员进行全面考评。
二、为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规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对审计项目质量、绩效审计项目、审计信息、审计科研论文、计算机审计考核作如下要求:
(一)项目质量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主审)负责制,负责对审计实施全过程的复核,对重大项目由综合法规科、内审监督科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记录备案,作为年终考评扣分依据,确保审计风险控制在审计实施现场。
审计组起草报告前,审计组长(主审)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实施项目的业务科室应按规定进行复核,综合法规科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审理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审计组重新补充完善,并记录在审理意见书中,作为年终考评扣分依据。如年终被常州市局考评仍查出质量问题的,则按项目审计组长(主审)一倍于协审人员平均分值比例扣分。
(二)绩效审计项目、审计信息、审计科研、计算机审计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绩效审计项目。各业务科室对于局年初确定的绩效审计项目必须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末完成的按年度计划项目考核扣分。
2.审计信息。各业务科室实行审计信息报送与审计项目实施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审计项目结束后一周内报送有关的审计信息,重要信息应在实施中及时报送。
每个审计业务人员年度内必须完成2篇以上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录用的审计信息或宣传稿件;其他人员必须完成1篇以上。
3.审计科研。各科室每人每年至少完成审计科研论文1篇。其中常州市审计局以上指令性调研课题必须完成。
4.计算机审计。局计算机审计兴趣小组(凡参与国家审计署计算机培训的人员必须加入)每年必须完成“AO”审计案例和专家经验各3篇;各业务科室每人每年至少完成“AO”审计案例和专家经验各1篇。
绩效审计项目被上级审计机关评定优秀奖的,审计信息、论文、计算机审计案例和专家经验如被录(采)用,除享受上级审计机关规定的奖励外,局再按100元/每分值予以奖励(计算机兴趣小组必须完成的“AO”审计案例和专家经验各3篇为基本任务数,不享受局100元/每分值奖励);少完成1篇扣除相应分值,实行同奖同罚。
三、年终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常州市审计局对各审计计划项目和本局确定的非计划审计项目所取得的“审计基础工作”、“审计项目成果”考评累计分值进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所选出的优秀审计项目除享受上级审计机关规定的奖励外,同时享受本局1000至3000元嘉奖。优秀审计项目分设三个等级,即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审计项目主审人员享受同档次奖金协审人员的一倍。
四、本办法一年一定,以前年度制定的有关考核奖励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
审计 业务 考核 通知
局内分送:局领导(4),存档(2)。
溧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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