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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355/2011-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行服发[2011]01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11-01-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溧行服发[2011]01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溧行服发[2011]01号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溧行服发[20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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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溧行服发[2011]01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溧行服发[2011]01号
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涌现出一大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为发扬成绩,弘扬先进,促进行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质服务之星”的评选范围为参加“中心”年度考核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分中心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严谨,勤政廉洁,令行禁止。
2、业务能力强。精通岗位业务,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
3、服务态度优。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强,履行服务承诺,坚持文明、高效、优质服务。
4、工作效率高。在服务企业、服务投资者过程中,在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
5、社会形象佳。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遍反映好,在专项评议和社会投票评选中综合评价高。
6、模范遵守《溧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中心”各项活动,在工作人员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办法
由各科室、窗口、分中心对照评选条件组织申报(名额不限),2011年1月13日前将推荐表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中心”党工委将根据推荐人员的一贯表现,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评定。
附:优质服务之星推荐表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 题 词: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送机关:市委办,政府办,窗口各部门(单位)。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1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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