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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44355/2011-0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行服委发[2011]13号
发布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
产生日期:
2011-04-25
发布日期:
2011-04-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溧行服委发[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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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科室、窗口、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的运行,推进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实现窗口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阳光、绿色、效率”行政服务品牌为目标,严格对照省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紧密结合“效率中心创品牌,窗口服务争最优”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窗口建设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品牌标准化
1、工作台面上方悬挂吊牌,上面印制窗口单位名称和“中心”形象标识,单位名称英文对照。统一制作张贴“效率溧阳”服务品牌。
2、工作台面放资料架,摆放统一整洁,内有窗口每项审批服务事项《办事须知》,含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设立依据,以及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流程图。
3、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申报项目申请书表格,在工作台内摆放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章程、合同、相关表格等文本,并备有纸、笔等便民办公用品。
(二)服务流程标准化
1、严格按照中心《办件管理办法》执行;
2、窗口摆放《行政服务指南》,并遵照执行。
3、窗口摆放《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流程图》,并遵照执行。
(三)格式文本标准化
办事人员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以及需要提供的各类前置性证件、批件、票据等都按统一格式制成范本在窗口工作平台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四)办件时限标准化
1、严格按照“七件制”办理规定操作,确保即办件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提前办结率。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重点项目联办会审制,行政许可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认制。
(五)礼貌用语标准化
1、按照“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坚持微笑服务,使用文明语言,原则上使用普通话,办件提供站立式服务。
2、办件受理时主动热情,解答政策咨询一次完成,做到“来由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六)仪容仪表标准化
1、工作人员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
2、工作人员必须亮牌办公,佩证上岗。
3、按照“中心”要求统一着装上岗。
三、实施方法
窗口标准化建设按照动员、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一)动员阶段(4月)。召开“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对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进行部署。各窗口要认真学习《》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创建标准化窗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阶段(5-6月)。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按照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窗口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一要制定创建标准化窗口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要坚持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三要坚持高标准,在全面自查改进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评。自评已达到标准化窗口要求的,于6月下旬,以书面形式向中心申报验收。申报时须写明创建方案、措施以及达到的标准。
(三)验收阶段(7月)。为及时检验创建标准化窗口成果,中心从7月1日起根据窗口申报情况组织验收。验收情况作为评定2011年度红旗窗口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有序开展,“中心”每周由值周领导会同督查科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照检查窗口标准化建设内容及中心考勤制度,形成督查周报,每月汇总后作为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心”成立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姜竹?F同志任组长,李小伟、陈志明、金富才同志任副组长,葛琪、李歆颢、金晶同志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窗口标准化建设,组织对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认定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窗口标准化建设 意见
抄送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 2011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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