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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项目保障
索 引 号:
014144355/2011-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行服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11-11-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溧行服发[2011]2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项目保障 涉企服务的实施方案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项目保障
溧行服发[201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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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溧行服发[2011]23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加强项目保障
涉企服务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全市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11]8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涉企审批及收费项目,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加强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削减涉企审批及收费项目,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精简审批流程,扩大政策支持,优化投资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减少审批环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各窗口继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做到“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
(二)压缩审批时限。属一个窗口办结的项目,符合即办制的,要当日办结;一般承诺件,严格按照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0%的要求执行;省、市重点项目和“一区三园”项目全部要进入“一号审批渠道”办理,确保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80%。
(三)规范审批行为。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明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办条件、审批权限、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人员,并向社会公开。对已取消的审批和收费项目,禁止违法违规继续审批和收费。健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和结果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四)强化效能建设。按照优质高效、便民利民、易于操作的原则,完善窗口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全面执行首问首办负责、AB岗、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亲切服务、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坚持“应进必进”。对所有应进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同步审核、集中缴费、限时办结”,完善“服务满意度评议系统”。深入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在线受理、信息查询、结果反馈功能。
三、工作步骤
(一)窗口自查(2011年11月28日-12月10日)。各窗口对现行的涉企审批及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重组,拿出保障企业和项目的可操作性服务措施,并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
(二)审查复核(12月下旬)。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领导小组组织审核。
(三)督查验收(2012年1月)。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领导小组对各窗口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组织和督查窗口的涉企审批和收费项目清理工作。
(二)严格考评。把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工作业绩作为评选“年度红旗窗口”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评价。
(三)严肃问责。对违反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追究丰关窗口负责人责任。
附件: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 题 词:经济管理 项目保障△ 涉企服务△ 实施方案
抄送机关:市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溧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1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
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保障和涉企服务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奚 盛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姜竹?F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
成 员:李小伟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纪检组长
陈志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富才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葛 琪 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歆颢 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
金 晶 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
蒋 伟 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党支部书记
李阿生 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书记
甘云娣 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三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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