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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现将《溧阳工商局“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溧阳工商局 “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方案》、常州工商局《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工商系统“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常州工商局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四个统一”的标准要求和“三型工商”的工作理念,从服务农村改革、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大局出发,以“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农村市场主体孵化、市场体系优化、市场环境净化”三大工程的组织实施,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将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创建口号及工作目标 全市工商系统“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的创建口号为:三农为先、经纪活农、维权护农、合同帮农、市场扶农。工作目标为:通过创建“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力争做到“一个领先、二个百分百、三个实现”。一个领先: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经纪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力度,今年培育农村经纪人200人,力争位居常州地区前列。二个百分百:全市乡镇“合同指导站”普及率100%、农资商品申(投)诉处理率100%。三个实现:实现农资连锁网点达80%,省级、市级、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分别达到1个、3个和10个,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三、主要工作 (一)经纪活农,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1、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 2、参与“全省百强经纪人”评比活动,深化“双培、双带、促双增”创建活动,立足我市特色经济,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三有”农村经纪人和党员经纪人。 3、鼓励经纪执业人员登记创办个体经纪人、经纪公司,积极推动区域农村经纪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切实提高农村经纪组织化程度。 4、加大各类合作社的培育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 (二)维权护农,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1、全市成立农资行业管理协会,各镇成立相应的分会,各分会建立义务监督小组,通过经常开展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单位自查,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内部约束机制,构建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公道的农资放心消费环境。 2、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及时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要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专项系列行动:即开展农资主体资格专项检查行动、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检查行动、涉农商标专项保护检查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行动,确保农资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3、坚持定向监测和质量抽检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和社会关注重点,切实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农资市场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农村市场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农民科学、理性消费。农资商品质量申(投)诉的处理率要达到100%,满意率95%以上。 4、围绕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商品质量合格、管理制度健全等创建标准,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诚信经营。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市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全部农资经营网点的80%以上;省级、市级、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分别达到工作目标要求。 5、坚持“扶优扶强”,鼓励、引导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供销社、邮政物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和组织采取自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扩大连锁规模,规范连锁网点管理,提高优质农资商品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加快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推行农资连锁网点“四统一”,即统一货源、流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防治配方,从源头上杜绝假冒农资进入农资经营网点。引导农资龙头企业牢固树立农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农资龙头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台账、进销货台账,与经营网点签订《农资承包连锁经营合同》。 6、建立农资监管责任制和联系点制度。在全市每个农资店公示工商监管责任人姓名和投诉举报电话,完善农资监管网络。 7、建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各单位要始终把假劣农资“不上市、不下地”作为行动目标,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共同管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合同帮农,加强涉农合同帮扶 1、继续深化合同行政指导站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建站数量和服务质量。要将合同行政指导站建设向专业村和专业园渗透,新增帮农合同行政指导站20个,规范、完善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 2、为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规咨询、合同指导、纠纷调处等服务,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年内完成全市105个专业村和107个专业园涉农企业管理人员、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大户12场次的合同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其增强合同法律知识,提高涉农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帮助涉农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涉农企业诚信建设,2011年要在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常州市级AAA信用企业1-3家。积极帮助涉农企业、农村生产经营者、涉农个体工商户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解决融资难题。 3、全面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工作,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度,确保专人负责。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户使用示范文本,依法签订合同,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修订和完善,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履行后及时回访,提高农业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积极探索制订符合地方农业特色的合同文本,并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尽快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转让合同、互换合同等三个合同的示范文本。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 (四)市场扶农,促进农村市场发展 1、加大县级专业市场、乡镇特色市场、农村田头市场等市场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参与市场论证,有效发挥工商职能,帮助市场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难题。支持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经营店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以“文明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政府加大农村市场建设力度,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农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二季度)。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完成示范岗的设立。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三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年度条线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有序组织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及时总结上报先进经验和成果做法。在今年11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党员集中走访活动、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一次社会评议活动。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三季度)。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梳理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创建评选活动,市局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省局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争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活动,是全市工商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党徽耀红盾”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效能的内在客观需要。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监察、各业务科室、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市场科,吕万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活动要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市场条线牵头落实、各单位协同参与”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管理力量,完善联系协调制度,建立健全创建管理机制。 (二)公开承诺,规范建设。市局在市场科、监管二科、经检大队、注册登记窗口、各工商分局设立14个创建示范岗;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示范岗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党员形象标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党员要切实增强争创意识,坚持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规范服务行为。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创建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对内,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外,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和工作宣传,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各类资料、信息、图片,各示范岗每月报送创建工作信息1-2篇,“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分别在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市场科。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上级要求,市局已制定《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工作考核细则》,在创建过程中,将加大效能督查,其结果将作为创建活动表彰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