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和省、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重点检查电梯、气瓶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整改,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检查大型商场、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单位和住宅电梯;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 三、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气瓶充装单位安装条码办理使用登记情况、气瓶定期检验和强制报废情况、气瓶充装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各有关单位必须按工作要求,重点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到位,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