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人工智能
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600/2011-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环发〔2011〕35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2011-05-12 发布日期:2011-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改善环境质量,专项执法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整体水平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环发〔2011〕3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环发〔2011〕35号
 
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2011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五比五看”活动推进大会精神,和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执法监管,强化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环境监察工作整体水平,为促进污染减排、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一)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围绕解决一批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群众反映强烈、重复投诉、久拖未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对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二)认真开展水泥行业专项整治、第二轮化工整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行业整治)、黑臭河塘专项整治、机械加工企业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实施分行业统一标准的环境整治,努力打造环保放心行业。
    (三)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以及上游来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同时严肃查处水源地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每月确保一次乘船水域巡查,同时加密流域(陆域)巡查频次。
    (四)组织对“十一五”特别是2010年以来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投产等违法行为。严把项目环保“三同时”现场监察和竣工验收关,切实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
    (五)强化污染物减排督查。以推进在建减排工程建设和督促在用减排项目正常运行为重点,采取计划督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资料审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掌握污染物减排工程进展以及项目落实减排措施的情况,建立规范化的监察台账;按照“旬检查、旬监测和旬抽查”的要求,加大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
    (六)继续强化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系统,继续把暗访、抽查和夜查作为执法监管的常态方法。加大现场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监察系数核定和按期上报工作。
    (七)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旅游风景区、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等的环境日常执法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拓展对重点生态领域、特定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
    (八)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夏秋季节秸秆禁烧监察计划,加强敏感区域的巡查。配合农林部门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工作,全面落实“片长”、“路长”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烟霾天气或秸秆抛河威胁饮用水源安全事件。
    二、强化基础工作,提升现场执法效能
    (九)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坚持环境信访纠纷定期排查、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积极开展敏感区域和重点企业的信访预警工作,实现信访总量和越级信访的双压降,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加强环境应急工作,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联合企业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十一)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工作,按时、如实上报排污申报数据。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解缴到位。平衡好中小建材业、轧钢业等行业的收费标准,体现排污收费的公平和公开。
    (十二)建立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奖惩措施,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污染减排和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十三)完成污染源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加强对全市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确保国控污染源的联网率100%,设备完好率95%以上。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工作活力
    (十四)认真谋划部署“十二五”环境监察工作,制定并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十五)拟订《环境现场监察工作规范》,编撰常用环境执法解释汇编,加强业务学习,明确环境现场监察的制度、程序等内容,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监察大比武活动,提升环境监察人员岗位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
    (十六)深入开展监察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实行部分监察岗位“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各项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十七)强化环境监察系统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恪尽职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认真梳理环境监察廉政风险点,健全现场执法权的运行监控机制,防范失职渎职风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