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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溧阳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11-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11〕27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1-04-08
发布日期:
2011-04-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提高优质高效服务水平,制订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溧阳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环发〔20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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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阳市环保局
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环发〔2011〕27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提高优质高效服务水平,按照“效率溧阳创品牌,机关服务争最优”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溧阳市“五星级”机关服务品牌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溧阳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溧阳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
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五比五看”活动推进大会和“效率溧阳创品牌,机关服务争最优”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溧阳市“五星级”机关服务品牌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硬碰硬转型升级,实打实开局起步”工作主线,以促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为“十二五”环保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打响“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
二、服务品牌名称及涵义
1、溧阳市环保系统服务品牌名称定为:环保直通车
2、品牌涵义:“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就是要求全市环保系统紧扣 “服务有效投入、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体现“快捷、优质、严格”的服务理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效率最高、反响最好”的“五个最”环保服务。
三、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以“思想上求突破、制度上有创新、工作中出成果”为主线,全面促进和达到“五个优”工作目标:
服务优质
——弘扬“务实、奉献”的行业精神,倡导“阳光、绿色”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全心全意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管理优化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每个服务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从而使各项工作沿着科学化、精细化、效率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
队伍优秀
——培养和造就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环保队伍,以过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本领,在环保战线上建功立业。
业绩优良
——行政许可高效、优质;中介服务快捷、低价;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品牌优胜
——把“环保直通车”真正打造成为“溧阳有口碑、常州有地位、江苏有影响”的服务品牌。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形成领跑主动力
项目审批服务是“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在上阶段的品牌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本阶段的环保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中,全市环保系统将继续着力推行以下“五个一”的服务举措:
1
、开辟一个通道
继续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将列入市委、市政府2011年重点工程(工作)的建设项目、市发改委2011年重点项目、市经信局工业重点项目、近两年拟上市企业的募投建设项目、向国家或省争取资金和发行债券项目、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项目以及经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项目(工作)等全部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的项目范围,作为服务重点。
对未取得项目建设书(或备案文件)、规划红线、合法土地手续、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废水接管协议的市级重点项目,可先行进入环评、评估程序;对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的,可在环评批复意见中明确:在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批复文件在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后方可生效;固体废物处理协议、废水接管协议可在项目试生产(运行)核准前提供。
2
、
再造一个流程
开放市场。
继续引进外地知名的环评机构来溧开展环评业务,向社会公布在溧从事环评工作的所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便于选择。
下放权限。
继续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首席代表制代表制,全权负责窗口服务事项的办理。
压缩时限。
加快审批速度,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压缩至10天,环境影响报告表压缩至5天,登记表实行即办件,审批速度确保保持在省内领先水平。
降低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通知精神,市环境监测站委托监测在下限收费的基础上再下降15%。实行收费包干,将环评编制、监测、评估等相关费用纳入环评单位环评总费用。
规范市场。
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质量考核,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考核较差的环评单位将取消其在溧的业务资格;实行服务承诺,督促所有在溧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作出服务时间承诺,并予以公示。
优化服务。
开展环评审批全程代理点。对于纳入绿色通道管理的项目,将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实行环评编制、审批的全过程服务。
3
、提供一条龙服务
实行提前介入,上门服务。
对重点项目实行上门服务,提前告知环保准入条件,降低企业投资风险、让企业少走弯路。对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清除审批障碍。
推行结对挂钩,代理服务。
继续实行结对挂钩服务,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与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定《结对服务协议》,帮助企业联系监测、评估、报批等相关事宜。
加强条线沟通,协调服务。
凡需报常州市环保局、省环保厅、环保部审批的项目,主动帮助沟通,及时解决在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全程指导,跟踪服务。
在项目前期,主动为重点项目免费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在建设过程中,加强重点项目现场指导,避免产生环保违法违规情况;对建成拟投产项目,及时协助做好试生产及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4
、开展一项活动
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宣传、大督查”活动。通过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乡镇开展“大走访”,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5
、完善一批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一审一核制”,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授权,对行政审批申请依法受理、审查,窗口首席代表审核把关、签发批文,实现审批的全过程在“中心”完成,窗口直接办结率确保达到80%以上;继续推行“跟踪服务制”,向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发放《重点项目服务跟踪卡》,服务跟踪卡中包括:挂钩服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每一服务环节(环评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服务时限、收费上限、环评审批权限及环评类别,环评办理的实际时间、收费情况以及对各服务环节满意程度的评定,便于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并迅速整改。
(二)、
强化
现场监管服务,形成绿色保障力
一是从执法理念上找准平衡点。树立并增强服务意识,环境现场监管与服务立足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转变执法理念,从强制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注重疏堵结合、有理有节,寓环境执法于服务之中。加强与企业及时沟通,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公正透明。
二是在专项行动中找准切入点。通过继续开展第二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水泥生产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涉重金属企业调查整治等多个专项活动,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各行业放心企业,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停一批安全和环保不达标、群众反响意见大的企业;整改一批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的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三是从民生问题中找准融合点。环境监管与服务的主要效果要体现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上,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上。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落实重点信访领导包案、领导带案下访、信访听证等各项制度,妥善处置和化解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现群众有疑必解、有诉必接、有接必办、办必有果。
(三)、强化
资金争取工作,形成发展助推力
要敢于打破工作常规,积极帮助重点企业争取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帮扶企业加快推进防治污染、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环境污染防治效能。帮助企业梳理、审查申报材料,邀请专家帮助审查治理方案,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同时继续推进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开展好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工作。
(四)强化
环境监测服务,形成发展导向力
配合深化“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内涵拓展,狠抓环境监测工作精细化管理,严格监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标准和办事时限等优化服务措施,对个别企业排污设备不到位的,在严格处罚监督监测的同时应积极给予帮助,积极引导企业提高环保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
继续在全市开展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活动,接受市区范围内新装修住宅的居民申报,免费提供室内空气质量(甲醛含量等)检测,保障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人身健康安全。
五、组织实施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环保局 “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创建活动。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把深化品牌创建活动的开展摆上工作的重要议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带头抓落实,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2
、深入动员,广泛宣传。
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充分动员全市环保工作人员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创建服务品牌的活动之中。
3
、建立机制,确保实效。
把深化品牌创建活动内容和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同时,要把深化创建品牌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每一位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实际相结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4
、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利用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宣传品牌创建活动的意义和目标;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介,将服务品牌体系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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