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600/2011-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环发〔2011〕37号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1-05-13
发布日期:
2011-05-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强大推动力
关于印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环发〔2011〕37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环发〔2011〕37号
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硬碰硬转型升级、实打实开局起步”的工作要求和常州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保障国家生态市建设和创模复核等全市重点工作,集中力量,着力解决一批重点环境问题,根据常州市环保局《》(常环[2011]19号)要求,我局制订了《溧阳市环保局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解决突出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强大推动力,将铁腕治污与优质服务更好地结合起来,市环保局决定自5月3日到8月15日,在全市开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硬碰硬转型升级、实打实开局起步”的工作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提升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以保障国家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为重点目标,不断探索环境保护新方法、新途径,倾力打造环境执法新体系,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本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包括八个方面: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找差”、 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理、开展固废与辐射专项检查、开展秸秆禁烧污染防控、提升环保监督管理能力和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部级复核。
(一)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找差”
5月3日起到8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整治 “百日找差”行动。主要查找并整治老百姓身边存在的各类环境质量问题,以及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查找并整治工业园区(集中区)、重点河道以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一是市领导带队找差。成立由市领导带队的环境污染整治找差团,成员由溧城镇政府、居民代表和环保执法人员组成,5月20日前用一天的时间对市区重点敏感区域突击暗访找差。二是网格找差。以全市范围的乡镇为网格单元,每个单元聘请一到两名环保找差义务监督员,对区域内环境问题进行日常查找。三是网络找差。找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对中吴网、化龙巷、中国常州网、溧阳论坛、濑江论坛等网站的环境问题网帖进行统计和整理,查明原因并督查整改。四是信访找差。找差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信访分析督办会议,协调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重点信访难题。同时,找差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查找出来的各类环境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根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相关整改任务,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
一是组织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对重点信访案件制订工作措施和办理时限,明确责任人,按照任务要求扎实推进。二是做好中、高考期间和农业、渔业用水时期的环境信访工作,继续实施“绿色护考”、农业灌溉水质监控预警等措施,做到全面处置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努力预防污染损害的发生、保障群众切身环境利益。
(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开展重点污染源、行业、区域和流域环境问题集中大检查,确保太湖安全度夏。一是完成重点污染源尤其是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全面检查,8月底前基本完成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二是对全市化工、水泥、电镀、医疗和畜禽养殖业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5月底前完成排查,6月底前督促有关企业、单位按“一厂一策”整治方案整改到位。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三是对各镇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完成全面检查,组织3次全区域的大规模夜查,督促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对以入太湖河道为核心的重点流域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省统一部署开展太湖蓝藻预警监测,每日开展天目湖巡查、巡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每周对全市两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五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入太湖河道水质实施监测,及时分析自动站监测数据,动态监控水环境。五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5月底前确定全市重点风险源名单,6月底前制订整治措施,主动做好预防,保障环境安全。
2.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对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特别是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5~8月份,重点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对所有废气、污水、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在7月30日前,在公开媒体上公布全市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清理
对2001年以来市环保局审批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而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全面进行清理和现场检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的调查摸底和督促整改工作,对违反“三同时”管理规定的项目依法查处。
(五)开展固废与辐射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危废产生单位专项检查。7月底前对全市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贮存、处置是否规范等。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放射源单位专项检查。7月底前完成全市放射源单位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其管理台账是否齐全、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有效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六)开展秸秆禁烧污染防控
一是强化秸秆禁烧区管理。建立完善市、乡镇、村、组四级禁烧网络;全面落实“片长”、“路长”巡查责任,夏收种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将秸秆禁烧宣传到每村每户。三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配合市相关部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年内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
(七)提升环保监督管理能力
1.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水平。一是8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新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升级、调试、联网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重点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8月底前根据常州市局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源清污分流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工作。三是推进电镀行业自动监控设施提升,8月底前根据市局要求完成相关电镀企业远程监控试点工作。四是7月底前根据常州市局要求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泥运输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和GPS定位模块全部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五是7月底前完成重点危废产生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六是开展重点区域空气恶臭巡测,对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预警。七是开好每季的环境质量分析会,充分利用在线和人工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综合分析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2.建立绿色信贷动态管理体系。会同银行建立有保有压的绿色信贷动态管理机制。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固废无害化处置、环境信访扰民整改等任务的企业,实施环境行为动态等级评定。通过动态调整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实现等级评定信息化、信息提供动态化、信用修复制度化。5月底前制订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制度,从6月1日起,向银行动态报送企业环境信息,实施绿色信贷动态管理。
(八)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部级复核
全面落实省环保厅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复核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使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亮点再提升、迎检线路更优化、台账更完善、宣传氛围更浓厚,以卓越的成效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部级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5月3日至10日)
召开全局“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实施。5月18日前,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向“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实施计划。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1年5月11日至7月31日)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本方案的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全面开展 “百日行动” ,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和集中整治,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于5月25日、6月25日和7月25日前向局“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并由办公室于5月底、6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常州市环保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8月1日至8月15日)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将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长效监管的措施等形成工作总结材料,于8月5日前报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于8月10前上报常州市环保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我局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此次“百日行动”的统一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志东
副组长:谢建东、杨育美、徐剑云、周 伟
成 员: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行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周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沈科为办公室联络员。
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好任务分解,确保执行到位。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为保障“百日行动”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月初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在每月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点评,检查上月完成情况,逐月推进进度,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局纪检监察室加大对“百日行动”的效能监察力度,积极参与工作督查。
(三)落实制度,倒排进度
一是落实工作例会制度。针对“百日行动”各阶段的重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部署工作,研究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统一思想,推动“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落实环境执法“三到位”制度。在环境执法中必须坚持“监察到位、处罚到位、整治到位”的工作制度。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守候伏击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夜间、节假日、上下班错峰时段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开展整治;对各类行政处罚和环境问题的整治开展后督察,跟踪整治进度,确保环境执法和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将“百日行动”的工作进度和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以及存在的重大问题等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定期编制信息快报,并报送常州市局“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根据“百日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各项工作倒排进度,抓好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进一步做好环境新闻报道的策划与组织,会同各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和报道,既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督促问题整改,又要大力宣传全市环保部门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的积极努力。二是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在网络即时浏览、网上限时答复、网民体验互动等方面加强培训、强化实效。三是组织公众参与,在“6.5”世界环境日前后组织实施“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传播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分享”的社会氛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