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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创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2011年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市政府坚持并完善常务会议等集体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凡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都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市委或人大常委会决定。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市镇两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强化,自觉把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的方式转变、社会福祉的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溧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自觉启动民主审议、集体决定等运行机制。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事关市政府文件的质量和效力,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我市严格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年初,通过前期的计划征集,结合市政府重点工作,提请市府办下发了201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原则上未列入计划的不再重新安排制定发布。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在文件下发前坚持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文件制定依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职权交叉等问题,以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今年,我市共制发《溧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经过我办法制审核,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按规定上报常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截至6月上旬我办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3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文件出台后均由我办都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网站、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
(三)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实施层级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它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办作为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经复议决定维持14件,当事人撤回4件,正在办理2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办严格依法办案,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工作,对当事人申请撤回的行政复议案件均经过协调,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努力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把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铁案,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我市在执法监督工作中,一方面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另一方面实施重点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制度,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是我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新举措。今年,我办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对我市的公安、环保、安监等多个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卷、集体评议等形式对执法行为作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环保部门发出了《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对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跟踪,并直接组织主持相关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执法程序,并及时向市领导提交听证意见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跟踪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获得了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和安排,我市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已经建设完成, “三合一”网络平台的开通,实现了所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确保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市的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和常州市的高度评价,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经常州市政府考核验收,在常州各辖市区中名列第一。前不久,全省县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溧阳的工作经验得到全省推广。
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为此,我市建立了执法证件专人负责制,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办理、发放、核销、备案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市三合一网络网站及时调整更新。年初,市政府法制办为全市各镇各部门1583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件,为271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新证,同时注销了112张行政执法证件。三月中旬,根据全省统一换证安排,对全市271多名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严格审查,分三期进行了集中培训,并组织了行政执法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证件的主要依据。
(五)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有效措施平衡各方利益,尽量通过行政调解、和解方式处理行政案件,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在原有的以接受当事人投诉、信访而解决行政纠纷的基础上,更主动加强了与法院的沟通与衔接,建立健全了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政府办下发了《进一步完善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对进一步完善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作了具体规定。从去年8月份开始至今,市政府共接受法院移送的以市政府或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案件20件,经过调解,有11件纠纷得以化解,当事人向法院撤回了起诉,占到接受法院移送案件总数的55%。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出庭应诉,可以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有利于营造“官民互信”的氛围,达到双方以诚相待、案结事了的效果,也有利于彰显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为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我市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前,法制办都电话提醒和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努力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着协助同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保证。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在我市政府机构改革中,为我办增核了2名副主任编制,并于今年5月由政府办正式发出任职文件。当前,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同时政府法制工作的专业性很强,对此,我市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市编委于6月上旬专门开会研究决定为我办增加了4名人员编制,保证了我办人员编制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
二、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虽然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花大气力解决的问题。我市作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要在2012年前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因此,今后我们将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重点,认真抓好责任落实,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2、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进一步加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细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健全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和部门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述职制度。
4、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努力争取市政府领导支持,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安排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5、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执法检查评比、信访复核、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日常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