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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59/2011-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法行[2010]3号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
2010-02-01
发布日期:
2011-02-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溧法行[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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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法行[2010]3号
各镇、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经研究,定于四月上旬开始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分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单位骨干的培训组织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法制科负责(没有设立法制科的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培训时间从2010年4月上旬至12月下旬,其中全市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为5天左右,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时间为10天左右。
二、培训工作的方式和内容
培训工作采取全市集中培训与各部门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组织集中培训的内容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内容可参照全市组织集中培训的学习内容。
三、培训的地点
市政府组织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对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镇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行政执法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培训制度和措施,要制定培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要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培训纪律。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培训计划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培训期间凡无故迟到、早退两次以上和缺课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作弊者,按不及格计成绩并通知所在单位作出处理。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注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O一O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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