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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法行[2011]4号
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苏府法[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常态的培训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在保障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下功夫,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稳步提高。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