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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法行[2011]8号
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依法办[2011]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权力事项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包括相关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请市相关部门将清理结果于2011年12月2日之前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电子文稿。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联系电话:87269360、87269352(传真)
电子邮箱:x7269352@126.com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