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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47/2011-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粮[2011]1号
发布机构:
市粮食局
产生日期:
2011-01-12
发布日期:
2011-01-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溧粮[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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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粮食
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及各有关库点、有关学校和城镇居民:
根据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苏粮调[2009]16号)的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粮食。2010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包括农户粮食收支平衡调查、城镇居民口粮收支平衡调查、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粮食转化企业粮食收支平衡调查等情况调查。
(二)食用植物油及油料。2010年度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包括农户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城镇居民家庭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政策性储备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食用油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食用油转化企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平衡调查等情况调查。具体调查工作仍按省粮食局印发的《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方案》执行。在调查过程中,请有关单位和人员着重摸清城乡居民直接油料和食用植物油消费情况,核定各食用油料的出油率,注意粮油供需调查相关指标品种之间的数据衔接。
二、调查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和《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一)调整调查样本。根据国家、省、常州粮食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农户和城镇居民户调查样本为107户。近几年来,我市农户数变化比较大,为保证调查科学、准确,在原农户粮情固定调查点基础上,根据统计局的农户数量及粮食生产等情况作了一定的调整。
(二)建立基础台账。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调查户建立统一制定的农户和城镇居民户粮情、油情统计台账,分月记录、收集、汇总,年终反映农户、城镇居民户年度粮油收支平衡状况。
(三)整合企业数据。企业调查数据由全面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两部分组成。对已纳入2010年度粮食、油脂年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油企业,以年报最终汇编定案相关指标数据为依据填报,并汇总全面调查数据。
(四)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调查成果的最终体现。要以调查数据为基础,深入研究和分析全年粮油供求形势变化情况,以及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确保调查报告质量。在撰写供需调查报告时,粮食、食用油的调查结果、数据分析、认识思考和意见建议等内容要予以分别阐述和分析。
三、调查安排
2010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以2010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调查2010年度数据。各调查点务必在2011年1月23日之前完成人员培训、基础数据采集、报表处理、数据汇总、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和调查报告报送市粮食局。
四、确保专款专用
今年农户每户调查费为80元,城镇居民每户调查费50元,学校调查费为100元。各调查点要做到统计经费专款专用,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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