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47/2011-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粮发〔2011〕26号
发布机构:
市粮食局
产生日期:
2011-06-01
发布日期:
2011-06-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溧粮发〔2011〕26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全市各有关夏粮收购单位(个体):
2011年夏粮收购工作现已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家夏粮收购政策,维护我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会议、《通知》精神,我市决定开展夏粮收购联合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督检查
时间及人员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从6月1日至6月30日。本次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活动由市粮食局、工商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排相关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具体事务由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牵头负责。
二、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夏粮收购活动的各类收购主体。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资格
1、被许可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内容有无重大变化。
3、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4、被许可人是否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是否配备质量检验的相关仪器。
5、被许可人拥有或租借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拥有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具备合法产权证明,租借的仓房是否在合同有效期内。
6、被许可人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现象。
7、被许可人跨地区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有无到我局备案;是否按规定向我局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二)粮食经营者的收购行为
1、粮食经营者是否向售粮者告知并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质价政策。
2、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作的粮食收购凭证(码单)是否载明了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等级、价格、数量和结算金额。
3、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是否有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行为。
4、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足额支付购粮款,有无“打白条”行为。
(三)粮食流通统计情况
1、粮食收购者是否按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已建立的台账是否保留不足3年,是否符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
2、粮食收购者是否按照要求向我局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上报统计报表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监督检查方法
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收购现场,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现场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当场告知检查情况以及走访售粮群众。在平时日常检查工作中,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如有必要时,请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配合,对原粮的质量、卫生标准进行抽检与鉴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请示立案查处。需移交的案件,由监督检查科办理移交等事项。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