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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文件精神。我镇于2007年1月委托南京城理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戴埠镇总体规划,并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建设、国土、水利、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镇区内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状况、交通、供电、给排水、水利设施、基本农田保护等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规划编制,并广泛征求了市直各部门的意见,于2011年9月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009年10月10日,溧阳市村镇规划评审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我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09年12月完成了《戴埠镇总体规划》(报批稿),并于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3月10日将该规划在我镇予以公告(批前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2011年7月10日,戴埠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戴埠镇总体规划(2009—2020)》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决议。现将《戴埠镇总体规划(2009—2020)》上报,请予审批,以便组织实施。
当否,请批示。
附:1、《戴埠镇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文本;
2、关于《戴埠镇总体规划(2009—2020)》的决议;
3、戴埠镇总体规划(2009—2020)评审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