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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2010]37号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镇继续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土地管理示范村”,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落实共同责任,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法制环境。
二、实施方案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4月)。镇政府制定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5月)。运用多种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的意义、内容等,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6月-8月)。对照常州市“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评分标准及考核验收办法,开展创建活动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9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气力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违法用地处理到位、信访问题办结到位,软件资料完善到位。
(五)验收上报阶段(10月)。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实施措施
(一)制定制度,包括:土地信访制度、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土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村级协管员土地信息员制度等各项制度。
(二)制定详细宣传计划。
(三)组织学习培训,除上级规定的学习外,经常组织协管员、信息员等进行培训,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以上方案自2011年1月1日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