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201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379/2011-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人〔2011〕23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1-06-07
发布日期:
2011-06-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工作意见
201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工作意见
溧教人〔2011〕23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11〕23号
2011
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
流动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和引导教师有序流动,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将201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流动基本原则
1.教职工工作年限、学历、教师资格等基本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申请流动。
2.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进人(结构性缺编除外),缺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向外流动人员。天目湖小学、天目湖实验学校暂停流动进人。
3.新昌和蒋店中小学教师流动到原城郊五乡镇学校按同层面流动办法进行,原则上每年流动1名教师;流动到老城区学校需按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办法进行。农村学校教师流动到新昌和蒋店中小学需按向城区学校流动办法进行。
4.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学校在组织教职工流动时必须考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结构比例。
5.实行教师有偿流动。现任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参加流动,接收单位要给予输出单位一定的师资补偿费,具体标准为: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常州市级和溧阳市级骨干教师每人1万元。
流动教师须在进人单位交纳师资补偿费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师资补偿费先由学校汇至溧阳市教育局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再由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将补偿费汇至输出师资单位。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燕苑分理处,帐号:1105026209200006785。
6.办理教职工流动手续时,流动教师须出具与原单位聘用合同到期,或合同未到期但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二、
流动形式及程序
(一)向城区学校流动
1.基本条件
要求向城区学校流动的农村教师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2006年8月前在农村学校参加工作。
(2)师德良好,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全部合格。
(3)流动到城区中学任教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流动到城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原件为准。
(4)具备与申请流动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5)近五年来继续教育达规定课时。
(6)近五年来受到局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不能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
2.流动办法及程序
(1)公布指标:2011年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指标见附件1。
(2)填报志愿:6月13日下午2:00,所有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的教师务必到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报到登记,局将统一组织填写《报名意向表》,逾期不候。每位申请流动的教师只能填报一所意向学校,未参加集中填报意向者不得报送材料。
(3)报送材料: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集中填报意向后才能报送材料。所有申请流动的教师务必于6月13日下午填报意向后及时上交《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申请表》(见附件2)和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考核材料须按《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材料目录》(见附件3 )中所列内容和要求按序装订成册(流动申请表不用装订)。考核材料只须交复印件(除有关证明),报送材料时须将所有原件带至局审核,上交的考核材料一律不返回。
(4)资格审查:局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参加局统一组织的考核。
(5)组织考核:资审合格的教师都须参加局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为材料考核和笔试两项内容,申请流动到城区普高学校的教师还须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①材料考核:局依据《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材料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 )对申请流动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材料考核折合成绩满分为60分。
②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及其应用,形式为闭卷,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笔试时间6月中下旬,折合成绩满分为40分。
申请流动到城区普高学校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有进人计划的普高具体组织,负责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学校须按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为5-7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折合成绩满分为50分。
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考核和笔试考核折合成绩合成,其中申请流动到城区普高学校教师的考核总成绩还须增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折合成绩。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6)录用公示:局将根据城区学校需求学科和指标,以1:1的比例按考核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划定拟录用分数线,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
每个项目考核结束后,局将及时把成绩告知参加考核人员。参加考核人员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复核时只查累计积分,不查内容积分。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溧阳教育网上公示。
(二)向同层面学校流动
1.基本条件
(1)教职工2008年8月前参加工作才能参加流动。
(2)流动到普高、职高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流动到初中任教的教师原则上须具备本科学历,流动到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原则上须具备专科学历。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流动办法及程序
(1)申请指标:有需求教师的学校须在6月中旬前向组织人事科提交《2011年同层面流动学校进人申请表》(见附件5 )。局审核后,给有需求学校发放
《2011年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
。
(2)上报审批表:申请流动的教师到有进人指标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1年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审批表须经双方学校盖章签字。进人学校须在6月30日前将《2011年学校教职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交组织人事科。
(3)审核材料:进人学校上报同层面流动审批表时须将拟流动教师的下列材料送组织人事科审核(原件和复印件):现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工作年月证明(现所在学校提供)、现任“四类优秀教师”证书,所交复印件不再返回。
(4)局审批后办理流动手续。
三、工作要求
1.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将另文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意见,届时请各校按局下发的文件认真组织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2.缺编单位如确需借用教师,须经局同意,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所有中小学不得擅自借用教师,《2011年教职工借用审批表》见附件6。
3.中小学原则上不得聘用代课教师,确需聘用代课教师须经局审批同意,《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7。原已聘用且合同到期的代课教师要尽量清退,清退时各校必须依法按规定给予代课教师相应待遇。
4. 为解决学校临时性缺少教师的困难,局将进一步统筹全市中小学师资力量,不断完善教师调配服务中心工作。
5.实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严把进人“入口关”,积极疏通分流途径,引导教师合理有序流动。要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利用率,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6.各单位必须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做好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强化聘任力度。未聘人员须按规定将人事关系转至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直接派遣。
7.人事关系变动的教师在办理流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交接好相关的工作与资产,结算好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教师流动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流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文件所指“近五年来”的时间是从2006年8月至2011年报名时截止(本学年工作经历按整学年计算),“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是指2005学年度至2009学年度。
附件:
1.2011年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指标
2.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申请表
3.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材料目录
4.2011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材料考核评分标准
5.2011年同层面流动学校进人申请表
6.2011年教职工借用审批表
7.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教职工
流动
意见
溧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校对:黄志群 共印15份(网上发布)
附件
1
:
2011
年城区中学教师需求指标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体育
合计
备注
省溧中
2
1
1
4
光华高中
1
1
市三中
1
1
高中教师资格
职技校
2
2
戴埠校区,高中教师资格
实验初中
1
1
光华初中
1
1
2
市二中
1
1
市四中
1
1
市五中
1
1
少体校
1
1
合计
4
2
2
2
1
2
1
1
15
2011
年城区小学教师需求指标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其他
合计
备注
实验小学
2
2
1
5
外国语学校
1
1
2
文化小学
1
1
2
东升小学
1
1
1
3
昆仑小学
2
1
3
马垫小学
1
1
城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2
2
2
1
1
8
清安小学
1
1
2
泓口小学
1
1
培智学校
1
1
2
语文、数学必须是特教专业或参加过特教方面的培训。
昆仑实验幼儿园
幼教1
1
幼师专业,中级职称。
合计
10
10
5
1
1
1
1
1
30
附件
2
:
2011
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申请表
现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职 称
参加
工作时间
现学历
教师资格
现“四类”
优秀教师称号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
简历
(注明在城区借用情况)
现单位
意 见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局
资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3
:
2011
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材料目录
现单位:
姓名:
申报学科:
序号
目
录
份数
页码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参加工作经历证明(学校提供);
3
师德表现证明(注明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等次,学校提供);
4
现学历证书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
继续教育课时证明(进修学校提供);
7
获奖、发表论文的证书和文章复印件(发表论文还须复印有刊号的封面、封底);
8
课题研究(审批表、有关课题成果材料);
9
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课鉴定表复印件、教案;
10
职称证书复印件;
11
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优秀或嘉奖证书复印件;
12
荣誉证书复印件;
13
苏北支教考核表复印件;
附件
4
:
2011
年农村教师向城区学校申请流动
材料考核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基础分)
1.教科研水平(20分)
教科研水平按教育教学论文和课题研究两个类别计分。教育教学论文是指:近五年来在溧阳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近五年来专业年会录用并获等级奖的论文;近五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等级奖的论文。课题研究只需参与。教育教学论文累计积分,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级别计分;课题研究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积分。
教育教学论文
课题研究
级别
分值
级别
分值
溧阳市级(获二等奖)
1
溧阳市级(获一等奖)
2
溧阳市级
2
常州市级
4
常州市级
4
省级及以上
8
</, TD>
省级及以上
8
2.课堂教学水平(20分)
近五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师培训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开设过教学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并获好评;近五年来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师基本功比赛(竞赛中须有上课项目)或优秀课评比中获等级奖。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和基本功竞赛/评优课均累计积分,同一节课或同一次比赛按最高级别计分。
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每节)
基本功竞赛/评优课(每节)
级别
分值
级别
分值
溧阳市级
2
溧阳市级
6
常州市级
4
常州市级
12
省级及以上
8
省级及以上
16
3.农村从教工作时间(15分)
在农村工作满五学年,从第六学年开始,在农村工作每满一学年得1分(本学年工作经历按整学年计算)。从2009学年开始借用到城区学校工作或挂职学习(指整年)的时间不作农村工作经历。
4.学历(10分)
现在中学任教的教师具备本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得5分;现在中学任教的教师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在读),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0分。学历以报名时见毕业证书原件为准(在读硕士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职称(10分)
职称以报名时见现有职称证书原件为准。初级职称得3分,中级职称得6分,高级职称得10分。
6.学年度考核(15分)
学年度考核是指2005学年度至2009学年度考核情况。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嘉奖每年2分,合格每年1分。
7.荣誉称号(10分)
荣誉称号按“四类优秀教师”和综合荣誉称号两个类别计分。“四类优秀教师”按现任“四类优秀教师”级别计分。综合荣誉称号是指近五年来荣获的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含农村优秀教师和优秀外地引进教师)、劳动模范以及综合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岗位创新能手”等称号。综合荣誉累计积分,同一次表彰按最高级别计分。
“四类优秀教师”
综合荣誉
级别
分值
级别
分值
常州/溧阳市级教坛新秀
2/1
常州/溧阳市级教学能手
5/3
溧阳市级
3
常州/溧阳市级骨干教师
8/5
常州市级
5
常州/溧阳市级学科带头人
10/8
省级及以上
8
二、加分项目(10分)
具有一年苏北支教经历且考核合格,材料考核可增加10分。
三、几点说明
1.材料考核总得分(基础分+加分)封顶为100分。
2.“近五年来”的时间是从2006年8月至2011年报名时截止(本学年工作经历按整学年计算)。
3.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流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标准解释权在溧阳市教育局。
附件
5
:
2011
年同层面流动学校进人申请表
单
位
(盖章)
进
人
原
因
需求
学科
人 数
拟流动教师姓名及单位
教育局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6
:
2011
学年教职工借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参加工
作时间
任教
学科
职称
联系方式
工作
简历
借用
原因
借出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借用学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7
: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审批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所学
专业
教师资格
聘任
学科
聘用时间
月收入
年收入
保险
聘用
原因
学校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交局组织人事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