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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379/2011-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教人〔2011〕36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1-12-08
发布日期:
2011-1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溧教人〔20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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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11〕36号
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常教发〔2011〕15号)、《溧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溧委发〔2011〕66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我市师资队伍建设现状,现就“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研兴教、人才强教战略。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以优秀教师培养为重点,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强化保障,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适当、分布合理、结构优化、富有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现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明显壮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善,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管理机制更加优化,教师地位和待遇更有保障的师资队伍建设新格局。
三、重要指标
(一)全面提高师德修养。
全体教师能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敬业爱生,自尊自律,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工作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加强专业素养。
以提升中小学教师先进的课程理论素养、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素养、突出的教学研究能力、熟练的信息技术素养为目标,全面实施五年36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加强优秀教师培训促内涵提升,不断提高校本研修的实效性。建设好20个教师培训基地,每年评选表彰20所校本培训先进单位。
(三)普遍提升学历层次。
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至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合格学历均达100%,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中职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分别达95%、97%、98%、18%、15%,其中幼儿园、小学本科学历分别达38%、75%,初中研究生学历达7%。
(四)队伍结构更加合理。
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师生比更加合理。至2015年,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能基本得到解决,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趋于合理。
(五)不断壮大优秀教师队伍。
实施好两大工程:一是“138名师工程”:至2015年,新增江苏省人民教育家1名、江苏省特级教师3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8名;二是“优秀教师双千工程”:至2015年,常州市“五级梯队教师”和溧阳市“四类优秀教师”均达千名。组建30个“名教师成长工作室”。全市优秀教师占专任教师的20%。
(六)大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至2015年,公办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不低于30%,力争每所幼儿园都配有男教师,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均持证上岗。
(七)加快培养职教“双师型”教师。
完善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专兼互补的职教师资培养机制,培养一批职教专业领军人才和教学名师,职教“双师型”教师达75%。
(八)进一步创新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以推行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合同制、绩效工资制、干部竞聘制、教师流动制为重点,深化改革,科学实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新机制。
(九)师资队伍建设更加优质均衡。
积极探索多样化教师交流模式,力争达到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超过两届,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交流。校际之间优秀教师分布比例基本均衡。
(十)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健全教育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思想正、业务硬、善管理、严自律的校长队伍,培养3-5位省内外知名校长。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师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
牢固确立教师发展、师德为本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溧教人〔2009〕35号)系统推进我市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并健全师德教育、评价、表彰、制约的长效机制。深化师德教育,充分挖掘新形势下师德教育的新内涵、新途径、新形式。加强师德宣传,营造树师表、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不断弘扬高尚师德的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常教发〔2011〕14号)和《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常教发〔2011〕15号),着力防范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惩治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
(二)加强教师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1.强化继续教育管理。出台《溧阳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溧阳市中小学、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建立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管理规范、富有特色的教师继续教育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教育共同体建设新形势下的校本研修新思路新形式,大力倡导以优质的培训提升教师培训的参与率与满意度。加强培训品牌建设,有效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出台《溧阳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意见》,建立教师培训质量监控体系,不断优化校本培训先进单位的评选办法和细则。
2. 有效实施全员培训。分类分层有序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确保每位教师完成五年360学时的培训任务。不断完善市级、学区、校本三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市级培训要与最新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技术和手段接轨,重在转变教师观念,提升教育理论素养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并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做好项目专题培训。学区培训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提升培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的互动性、实效性。校本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的校本研修机制和管理模式,构建校本研修课程。
3.突出培训重点。(1)实施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确保95%的教师取得心理健康保健师证。(2)创新班主任培训考核机制,积极实施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做好班主任资格证的认定工作,加速班主任专业化进程。(3)针对当前农村教育的实际,积极实施农村薄弱学科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4)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精心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5)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建立相对灵活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制,定期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训练、竞赛和专业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6)加强青年教师培训,扎实开展三年一轮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大练兵活动,建立青年教师发展共同体。
4.促进学历高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溧阳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意见》,积极鼓励并支持教师学历高移,“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加强幼儿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和中学教师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提升。
(三)做强名师工程,培养优秀教师团队
1.认真实施“138名师工程”和“优秀教师双千工程”。建立健全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培育机制,积极推荐、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常州市五级梯队教师”评选,不断完善溧阳市“四类优秀教师”评选、培养、考核、奖励办法。
2. 提高“名教师成长工作室”的建设水平。加强“名教师成长工作室”的管理,充分发挥“溧阳市名教师成长工作室”对学科建设的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完善“溧阳市名教师成长工作室”领衔人的评审、考核办法。
3. 多元培训提升优秀教师内涵。组织优秀教师参加高端论坛、开展高级研修,建立“名师专家库”,为优秀教师成长推荐导师。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基本功竞赛。
4. 创新优秀教师教育教学成果激励机制。出台《溧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资助办法》,鼓励并资助优秀教师著书立说、开展项目研究、推广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结合“教师节”做好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积极营造争优创先的氛围。
(四)加强干部队伍培养,提高管理队伍建设水平
1.出台《溧阳市中小学校级领导管理办法》,优化教育干部培养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中小学内设机构和学校中层干部要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溧教人〔2010〕17号)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倡导教育家办学。
2.加强校长队伍培训。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和校长提高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校长挂职培训、高级研修、校长基本功竞赛。定期举办“校长能力建设培训班”,实施名校长引领下的校长学习研究共同体建设,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赴境外研修学习、考察,不断开阔校长眼界,提升学校管理专业水准。
(五)创新机制,激发师资队伍的生命活力
1.科学实施编制管理。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确保师资配置能基本满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要求。能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生生源、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逐步实现小班化教学等情况,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2015年)》(常政发〔2011〕139号)采取择优招考等办法,按计划大幅增加公办幼儿园的公办编制。编制使用向偏远学校、贫困学校以及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适当倾斜。严格编制使用纪律,坚决杜绝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的规范管理,依法依规用工,依法保障编外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再聘用代课教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优化新教师招聘办法,严把教师入口关。
2.加大教师流动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流动工作,建立健全教育集团内部、教育共同体之间教师交流制度,积极探索并实施优秀教师支教办法。采取多元化途径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长期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从教和有支教经历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充分发挥岗位管理、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中的作用。
3.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教职工聘用制,本着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岗位管理。科学制定岗位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岗位周期晋级条件、方法、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教师竞聘各岗位等级。通过岗位设置,不断提高师资利用率,教职工要坚持满负荷工作,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做好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工作。
4.创新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学校应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专业发展培训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惩和聘用(聘任)的重要依据。要研究制定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考核办法,构建重实践、重贡献、重能力、重业绩的考核机制和分配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实行向一线教师和优秀人才倾斜的政策。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督促和调研,按上级政策精神实施好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绩效工资,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明确目标,统筹规划,落实措施,着力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单位“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广大教师制定“十二五”成长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学校教育经费要重点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设立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保障教师完成培训任务。
(三)加大考核力度。局将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列入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考核和校长任期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与学校评优评先、校长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紧密挂钩。
(四)提高教师待遇。严格执行教师工资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从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完善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和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进一步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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