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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索 引 号:014143424/2011-0000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公局[2011]14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产生日期:2011-02-10 发布日期:2011-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命令
溧公局[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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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上海世博会、十七届省运会安全保卫以及建设平安溧阳的目标任务,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顽强拼搏、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完善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建设水平,大力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圆满完成全年公安工作各项任务,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等方面都取得新的进步,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下列10个单位各集体嘉奖一次,颁发奖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1.市局办公室
2.市局经侦大队
3.市局刑侦大队
4.市局网监大队
5.市局巡防大队
6.市局城南派出所
7.市局马垫派出所
8.市局横涧派出所
9.市局杨庄派出所
10.市局天目湖派出所
二、给下列51位同志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庄  严、管震宇、彭岳峰、朱延平、肖爱珍、陈  栋
彭俊联、张伟峰、裴丽芳、徐丽萍、王建伟、黄留松
洪  俊、徐伟杰、张  亮、彭文莲、向生友、李海军
狄淑英、史阿兴、周旭升、牛  丽、张  炜、李全平
马中华、虞水林、史振春、郭  昕、阮  波、杨雪中
史  征、钱顺新、彭  磊、潘行健、孙  高、芮子钢
左  伟、蒋志强、庄震波、朱俊强、邵  辉、马静飞
张建荣、朱晓龙、吕  军、汤金福、姚  鹏、章建华
周建新、吕志强、王国强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十二五”开局为契机,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令
               局长:张培忠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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