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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拨2010年第四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1-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0〕111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0-12-27
发布日期:
2011-01-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要求各镇做好2010年第四季度重残人员救助金的相关工作
关于下拨2010年第四季度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的通知
溧民发〔201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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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政办公室:
经个人申请、村镇调查上报和市民政局、市残联审核,核准你镇2010年第四季度重残人员
2752
名、下拨救助金
98.4225
万元。其中,城市重残人员
299
名、救助金
28.6734
万元,农村重残人员
2453
名、救助金
69.7491
万元。
城市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级全额负担,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由市、镇各半负担。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重残人员生活救助金,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重残人员手中。
注:以上数字为全市相关镇统计汇总所得。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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