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对雷婧等同志进行行政嘉奖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43483/2011-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民发〔2011〕2号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1-01-04
发布日期:
2011-01-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0年民政优秀工作人员的决定
关于对雷婧等同志进行行政嘉奖的决定
溧民发〔2011〕2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各项职责,恪尽职守,顽强拼搏,较好地完成了民政工作年度各项任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雷婧、谢卫平、周爱华、马国兴4名同志进行行政嘉奖。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要珍惜荣誉,与时俱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
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